一、全国最新行政区域划分方案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、地级行政区、县级行政区、乡级行政区组成。具体情况如下:
2、省级行政区:23个省、5个自治区、4个直辖市、2个特别行政区,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。
3、地级行政区:293个地级市、7个地区、30个自治州、3个盟,合计333个地级区划。
4、县级行政区:977个市辖区、1303个县、393个县级市、117个自治县[10]、49个旗、3个自治旗、1个特区、1个林区,合计2844个。
5、乡级行政区:8562个街道、20988个镇、8102个乡、966个民族乡、153个苏木、1个民族苏木、2个县辖区[10],合计38774个。
二、中国有多少个行政区
1、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,包括23个省、5个自治区、4个直辖市、2个特别行政区。在历史上和习惯上,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。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(首府),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。北京是中国的首都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、地级行政区、县级行政区、乡级行政区组成。
2、具体情况如下:
3、省级行政区:23个省、5个自治区、4个直辖市、2个特别行政区,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。
4、地级行政区:293个地级市、7个地区、30个自治州、3个盟,合计333个地级区划。
5、县级行政区:971个市辖区、1313个县、389个县级市、117个自治县、49个旗、3个自治旗、1个特区、1个林区,合计2844个。
6、乡级行政区:8562个街道、20988个镇、8102个乡、966个民族乡、153个苏木、1个民族苏木、1个县辖区,合计38773个。
三、行政区域划分由谁决定
1、行政区划应由国务院确定。依据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,国务院制定我国的行政区划,并在必要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决定。
2、除了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区划外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批准,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内部行政区划。
四、中国的区域怎么划分的
中国一般分为七大地理地区:东北(黑龙江省、吉林省、辽宁省);华东(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台湾省);华北(北京市、天津市、山西省、河北省、内蒙古自治区);华中(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);华南(广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海南省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);西南(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重庆市、西藏自治区);西北(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)中国地理区划可以认为是国家地理区域划分的简称。地理区域划分首先是把全国国土作为一个整体。就是把一个国家的全部国土区域按照其特点划分成几个大块,以便进行地理、气候、经济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。中国区域地理,其划分从各个时代、研究重点、综合性与可比性考虑,存在多种多样的划分方式,每种方式主题和重点各不相同。根据美国地理学家理查德·哈特向(Richard Hartshorne)对区域的定义,“区域是一个具有具体位置的地区,在某种方式上与其他地区有差别,并限于这个差别所延伸的范围之内,区域往往有具体的地方所指”。由于中国疆域的宽广,从地形、气候、人文、经济和政治各个角度分析,有各种类型的地理区域,各种地理区域类型可以划分为自然带、亚地带、自然大区、自然区等等亚区。
五、我国的行政级别分为几级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、县级行政区、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。
2、一级省级行政区:分为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特别行政区;
3、二级地级行政区:分为地级市、〔地区行政公署管辖区域〕、自治州、〔盟行政公署管辖区域〕、直辖市〔仅台湾地区设置〕; 三级县级行政区:分为市辖区、县、自治县、县级市、旗、自治旗、林区、特区、〔特别行政区非政权性区〕。 四级乡级行政区:分为镇、乡、民族乡、〔街道办事处/地区办事处管辖区域〕、苏木、民族苏木、〔区公所管辖区域〕、县辖市〔仅台湾地区设置〕。